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恩施州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恩施州政办发[2025]20号)和《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恩州科规[2024]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恩施州重大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大指导性科技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围绕全州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自主组建团队、自定研发方向、自筹研发经费,开展研发活动及应用示范。州科技局负责立项审核及项目验收。
二、申报领域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生态旅游康养、富硒、绿色农业、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绿色新兴等主导产业急需解决的瓶颈技术难题,支持州内高校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恩施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校,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预期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科学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
(一)诚信承诺书(附件1)(若是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二)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五、相关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项目的教师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书、诚信承诺书以及推荐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廖理企微,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8)。
科研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