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北恩施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恩施院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现就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成果范围
1.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且以往未申报过学校科研奖励。
2.成果所属单位必须为湖北恩施学院。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报人需填写《湖北恩施学院2024-2025学年科研信息统计表》(附件2)及提供佐证材料。
(1)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封底页、目录页及正文,被检索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检索收录证明。
(2)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专利、领导批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科研著作需提交封面、封底、作者信息和目录页。
2.请有意愿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于8月10日前将《湖北恩施学院2024-2025学年科研信息统计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按“姓名+成果类型+成果名称”格式命名的PDF文件,所有文件统一存放于同名文件夹)发送至廖理企业微信。佐证材料纸质版于8月25日送至图书馆608。
三、注意事项
1.仅有录用通知、接收函,没有页码、期卷号的学术论文,没有书号(ISBN)的著作教材,实用新型专利,只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已经参评过同类奖项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均不在受理之列。
2.期刊论文须是正刊发表的论文,书评、译文不予核算,卷首语、图书推介信息页、广告页不予核算;非正刊发表的论文不予核算,如专集、增刊等。
3.如成果暂未见刊,且8月31日前能见刊的,可先按要求申报,见刊后再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理19172434901
科研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