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恩州科规〔2024〕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恩施州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只立项不安排经费方式予以支持。其申报、立项、验收参照《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领域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生态旅游康养、富硒、绿色农业、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绿色新兴等主导产业急需解决的瓶颈技术难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科研院所,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预期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科学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1)(若是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2.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2024年9月4日开始至9月19日17时截止。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报书(PDF版)报送至科研处。
六、项目推荐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推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理
电 话:19172434901
附件:1.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恩施州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