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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24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24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专项任务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高校学生工作品牌(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工管理工作精品)、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等5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项目申请者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

    3.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校每类限报5项。除省教育厅委托研究项目外,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3年被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有关事项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收纸质材料。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http://gxsz-rwsk.e21.cn/),申请人根据《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步骤完成申报,课题设计论证部分(附件2、3)不得透露学校、项目组及个人相关信息。

    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22日—9月10日

    校级审核时间:2024年9月11日—9月12日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版1份至科研处(图书馆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