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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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研项目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级教研项目的统筹管理,督促教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保证相关课题经费的有效使用,根据《湖北恩施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湖北恩施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度湖北恩施学院校级教研课题立项的通知》,对2022年校级教研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

    2、项目处理意见:

    ①已提交结题报告,申请结题的项目,科研处将在2024年4月—5月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②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依据申请的时间进行延期,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即2025年3月7日,超过2025年3月7日未提交结题报告申请结题的项目直接做撤项处理;

    ③未提交结题报告同时未申请延期的项目直接做撤项处理;

    ④已离职教师主持的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研项目直接作撤项处理。

    3、特别说明:

    ①按照《湖北恩施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所有被撤销项目、未按期结题项目及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配套经费应予以追回;

    ②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022年教研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教研项目。


    科研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