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加快推进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技能人才保障,拟面向全州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针对结构与建筑技术类、创意艺术与时尚类、信息与通信技术类、制造与工程技术类、社会及个人服务类、运输与物流类、民间工艺类、农林牧渔类等行业(领域),以及新产业、新业态,面向全州征集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公认、具有较高声誉。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民间工艺类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专家申报条件
1.命题、评审专家:应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除外),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相应工作。
2.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考评员应具有拟考评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高级考评员应具有拟考评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除外),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取得本职业考评员资格1年以上。确有技术专长的“技术能手”可突破申报条件要求。
3.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应具有拟执裁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入选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技术指导专家、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参与我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考评、督导、命题、评审等工作,并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制定、命题、执裁等工作。
(三)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培训、调研、学术研讨、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四、专家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我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考评、督导、命题、评审、执裁等工作的专家,可按规定发放劳务费。
五、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凡具备专家申报条件的,填写《恩施州技能人才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1)及《恩施州技能人才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沈莉;陈双
联系电话:15027225453;18579072408
邮箱:kyc@hbesxy.edu.cn
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