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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恩施州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关于征集恩施州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加快推进“两”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切实强化科技赋能大产业发展及流域综合治理,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经相关单位研究决定,对恩施州科技专家库进行优化更新,并面向全社会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技术、财务专家。技术专家主要面向省内外科技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征集;财务专家主要面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征集。已经入库的专家(含202212月已报送的专家)无需重复报送,我局将在专家库中进行审核遴选。

    二、专家条件

    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及规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19637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鼓励45周岁以下19787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轻专家入库。

    四)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若对相关专业领域或行业情况非常熟悉,有深入研究,也可申请入库。

    五)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科研不端行为,恪守科研伦理、科研诚信。

    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推荐方式。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高校科研院所、州直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区域内、本系统或本单位的专家。州外专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申请入库。

    服务期限

    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后,服务期限为3年,到期后,恩施州科技局再重新组织征集。

    征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专家填写《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表》(附件1 ),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 将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二级单位

    202371414:00前,二级单位对专家信息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填报《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表》《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报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林淋

    电话:0718-8965623

    电子邮箱kyc@hbesxy.edu.cn

    附件:

    1.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表

    2.恩施州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