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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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5

    各二级学院及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助力湖北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现启动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课题由学会提供一定资助经费,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

    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

    2.决策咨询调研项目

    本项目围绕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为地方政府或高校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以实证资料和专业分析为主要特点的教育发展咨询研究。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

    3.资源平台共建项目

    本项目围绕新时代产教融合理念与实践,鼓励高校联合有资质、有技术与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就若干技术支持与管理协调平台、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等内容展开前期研究,并适时启动建设。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鼓励高校参与平台建设,校企以协议方式维护平台的良性运行和合理收益。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4.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鼓励高校针对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院校研究。由申请院校自主确定课题,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学会拟择优遴选部分项目提供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学会课题共分四大类专项。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见附件1)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3.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 (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5.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6.请各单位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7.根据我校各学院自有教师数量,各学院课题申报数量(最低)如下:

    部门名称

    最低申报课题数

    医学部

    4

    文化与传媒学院

    3

    音乐与体育学院

    3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

    财经政法学院

    2

    智能工程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三、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书》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非匿名版3份、匿名版活页3份)及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706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书》、PDF版活页,分别建立文档,电子版文档均以“课题名称+负责人”命名。(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汇总表。

    2.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林淋

    电子邮箱:kyc@hbesxy.edu.cn

    联系电话:0718-896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