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特色优势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2022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三)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四)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分为委托项目和申报项目两大类:
(一)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主要聚焦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化改革,聚集2022学年绩效目标达成,聚焦一流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委托项目分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分别委托给相关二级学院的教学团队开展研究和实践(具体要求见表1)。
1.重点委托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0.00元,立项7项;
2.一般委托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00元,立项14项。
表1 委托项目的相关要求
研究领域 |
序号 |
主题 |
委托单位 |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研究 |
1 |
社会实践类课程建设研究 |
马克思主义学院可选择性申报,其它各学院至少申报1项 |
2 |
虚拟仿真类课程建设研究 |
3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研究 |
教学方法改革 |
4 |
PBL、CBL、TBL教学法改革 |
医学部至少申报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可选择性申报,其它各学院至少申报1项 |
5 |
OBE理念下的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建设 |
6 |
OBE理念下的案例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
7 |
基于线上线下混合的翻转课堂教学探索与实践 |
特色课程建设 |
8 |
劳动教育教学改革 |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9 |
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改革 |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10 |
军事理论教育教学改革 |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11 |
英语教育教学改革 |
文化与传媒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12 |
基于俱乐部制教学模式改革 |
音乐与体育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13 |
就业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14 |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教学改革 |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可自行选择申报 |
教育教学改革 |
15 |
基于书院制教育管理模式改革 |
各二级学院可选择性申报 |
16 |
卓越医师班建设研究 |
医学部至少申报2项 |
(二)申报项目
1.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项资助经费10000.00元,立项3项;
2.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入校超过两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每项资助经费5000.00元,立项8项;
3.青年指导性项目:30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入校未满两年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每项资助经费3000.00元,立项8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团队实际研究能力,保证研究的创新性和研究成果的独立性,作为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而且作为项目参与人当年最多只能参与2项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三)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校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项目。
(四)对2017-2019年度获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次项目申报。若申报意愿强烈,可向科研处提出申请,但本次申报获准立项后,前期已立项的课题将被撤项,不再予以资助;
(五)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2022年湖北恩施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六)申报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者填写《湖北恩施学院校级教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将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交至科研处(图书馆701室)。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6份。
(二)11月24日下午17:30前,各二级学院填写《湖北恩施学院校级教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科研处(图书馆701室),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研处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
五、申报程序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年度项目评审和项目审核验收工作。
(1)资格审查。由科研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者。
(2)评委阅稿。评委根据申报者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评分,选出进入现场答辩的项目组。
(3)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情况从项目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四方面进行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分,确定本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立项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结项
(一)结项要求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恩施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左侧装订、正反面打印。
(2)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至少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或被国外权威期刊(索引)收录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相关研究成果出版物、教材、专著等1部。成果(如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附件形式附在结题报告后,各项成果需提供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
(3)研究周期:原则上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4)依托单位:所有发表的成果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并标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二)结项程序
(1)结题审核意见(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由所在学院相关领导审核;专家审核意见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填写结题意见,专家原则上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2)所交材料将由科研处现场初审,初审合格的移交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领取结题证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组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于反馈意见后3日内提交修改稿。
(3)不能按时结题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不能申报下一轮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七、成果转化
(一)研究成果署名权归项目组所有,版权和使用权归湖北恩施学院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先期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
(二)通过评审验收的项目研究成果,将报送我校有关领导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吴林淋 0718-845 6992
邮箱kyc@hbes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