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和质量,现开展2017-2021年度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和清理工作。
一、结题对象
2017-2021年度获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截止时间
2016年度及以前获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科研项目,不再受理结题材料,作撤项处理;2017-2020年度获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最后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30日;2021年度获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期限截止至2023年7月1日,项目负责人需在最后期限前完成结题工作,否则项目经费全部收回。
2.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及装订要求: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恩施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2份,左侧装订、正反面打印。
(2)成果(如论文、专利、专著、教材等)以附件形式附在结题报告后,各项成果需提供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
(3)结题审核意见:结题报告由所在学院相关领导审核;专家审核意见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填写结题意见,专家原则上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4)所交材料将由科研处现场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领取结题证书。
3.经费申报
各项目按照不同级别经费预算,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销课题经费,经费报销应做到早报尽报。
三、材料提交
提交地点: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图书馆701)
联系人:吴菡 吴林淋(0718-8456992)
四、特别提示
1.我校更名之前发表的以“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或“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为单位的成果认定有效。
2.所有发表的成果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并标明课题名称和编号。
3.此次公布的校级课题结题情况(附件1),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时校级教科研成果认定的重要依据。对于课题结题情况有异议的老师,可在结题截止日期之前联系科研处进行核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