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

    位老师:

    根据《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恩施州关于激励青年人才科技创新八条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启动2022年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恩施州境内依法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

    2.今年新增青年人才科技创新项目,有关要求按《恩施州关于激励青年人才科技创新八条意见试行》执行。

    3.研发内容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导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由州科技局自行查阅

    4.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仅需企业提供

    5.查新报告。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122.189.254.32:81/main/index.jsp首次使用的请在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得到授权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上传的申报书的电子版用PDF格式,其他附件材料请按清单提交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技术支撑类项目和青年人才科技创新项目选择“技术支撑类项目”,指导性项目选择“基础研究类项目”。

    四、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1-7月1214时

    五、项目推荐

    我校本年度可推荐名额如下:

    1.技术支撑类项目:1个;

    2.青年人才科技创新项目:2个;

    3.指导性项目:3个。

    712日系统申报结束后,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至州科技局。

    六、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科学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2.所有申报单位必须采取产学研合作,并与合作单位签署正式技术合作协议(青年人才科技创新项目、指导性项目除外)。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的登记、知识产权的申请必须从州内申报。

    3.承担州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近三年有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正在承担实施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

    4.同一科研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5.不受理个人申报。

    6.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雅,电话:15172850918

     

     

    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