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就我校2022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教学数字化体系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含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军事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参与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研究内容参考《202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四、立项类别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按照属性分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高职高专教育教学项目;委托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需要,直接指定相关高校承担项目研究,委托的项目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和较好研究基础,采用现代科研手段,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项目。同时,省教育厅委托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委托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五、申报条件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其中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选题参照《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执行。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择优向省教育厅统一推荐,并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且学校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学校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时,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3.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省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六、申报推荐名额
学院 |
最低申报数量 |
医学院 |
4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3 |
财经政法学院 |
2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2 |
音乐与体育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1 |
省级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由音乐与体育学院根据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至少申报2项(不占用以上名额)。
七、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
申请人需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同时制作《申请书简表》,并于2022年8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86883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八、联系方式
王静雅,15172850918,1508688306@qq.com。
湖北恩施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