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科研实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校级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在校在岗教职员工。

    2.校级一般项目:申报者应为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申报要求

    校级项目选题的基本定位应当结合区域情况和学校实际,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有机结合,注意与本学科、本部门的整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相协调,避免低水平重复。

    课题申报人可根据本人研究领域,也可参考课题指南,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题目申报详见附件《2019年度校级项目选题指南》。

    三、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

    四、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结项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的论文应在1篇以上

    2.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

    一般项目结项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其中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的论文1篇以上。

    五、研究周期及其他要求

    1.重点项目研究时限为两年(20199月至20219月),一般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20199月至20209月),无特殊原因不得申请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两项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

    3.已立项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课题不再重复立项。

    4.结项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5.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须与课题研究相一致。课题成果为新技术、软件等形式的,需附有级以上专业部门的鉴定证明。

    6.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校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经学校专家审核同意后,确定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课题结项验收合格后,由学校颁发《校级课题结项证书》。

    7.本通知中,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学校各单位根据立项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申报项目,审核盖章后向学校推荐上报。

    2.材料上报:申请者下载填写《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同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收取报送至教务处。

    3.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度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