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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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0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省基金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0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为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通过依托单位组织实施,资助申请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经依托单位(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使用推荐账号直接登录)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三)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度计划继续通过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对省基金项目申请实行总量控制。各依托单位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

    (四)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员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五)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

    (六)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七)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八)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所有类型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其中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单项资助经费3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0万元。

    (九)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十)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四、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项目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名额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不端行为均计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五、学校受理申报时间

    1. 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

    2. 2020年2月4日中午11:00之前,各学院与教务处贺老师联系确认申报并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89645826@qq.com主题请注明“2020年度湖北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学院+项目申请人”。

    3. 2020年2月5日中午11:00之前各学院提交纸质版《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3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2份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1份,教务处审核完毕后,请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签名盖章等内容的上传。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件

    1、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