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二、申报名额
鉴于全国教科规划办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因此我省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限量申报,各地、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各市州教科院(所、室)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并统一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6783592@qq.com;参评成果原件1份,送至图书馆7楼706室。
2.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富谦
联系电话:13396193694
联系地址:图书馆7楼706室
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