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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教学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2021年度湖北省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省科技厅项目通知网站链接地址: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4/t20210402_3449864.shtml

    二、申请条件

    (一) 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方式: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地址: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

    (二)申请流程: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经依托单位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三)网上申请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5月23日,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件形式加入PDF中)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八)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九)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十)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四、申请人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五、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务必于5月19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科研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6783592@qq.com。学校审核盖章后会将申请材料等及时返回项目负责人。

    (二)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学校审核盖章后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应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后同时上传。

    六、申请书中的公共信息

       (一)科研处信息

    (1)科研负责人:马晓红(13402723877)

    (2)科研处联系人:王富谦(13396193694),邮箱1346783592@qq.com

       (二)银行信息

    (1)开户银行名称: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

    (2)银行账号:1817001529020028759

    (3)开户银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

                                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