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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课题认定级别:地厅级

    课题负责人职称、学历要求:无


    各教学单位并教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湖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其中,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本年度拟立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

    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禁、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障;

    (三)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支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方式

    (一)个人线下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0项。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于6月10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科研处,我处将按照评审原则集中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我校申报名额和各学院自有教师数量,各学院课题申报数量(最低)如下:

    学  院

    教师数

    最低申报课题数

    医学院

    44

    4

    文化和传媒学院

    37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8

    2

    建筑与设计学院

    21

    2

    音乐与体育学院

    31

    2

    信息工程学院

    10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

    1


    (二)科研主管部门集中网上申报

    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我校将对所有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项目至省教育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集中进行网上申报。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评审的意见进行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富谦

    联系电话:13396193694,邮箱:1346783592@qq.com

    地址: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图书馆706室)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2021年课题申报评审书

         3.申报汇总表



                               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