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和质量,科研处对2022年8月31日前需结题的项目进行了统计和梳理,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0及2021年度校级立项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截止时间
2020年立项的项目,结题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0日。2021年立项的项目,结题期限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项目负责人需在最后期限前完成结题工作,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作撤消项目处理。被撤消项目的负责人一年内不予申报任何项目,项目经费全部收回。
2.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及装订要求: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恩施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左侧装订、正反面打印。结题报告模板可在我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2)成果(如论文、专利、专著、教材等)以附件形式附在结题报告后,各项成果需提供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
(3)结题审核意见:结题报告由所在学院相关领导审核;专家审核意见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填写结题意见,专家原则上须副高及以上职称。
(4)所交材料将由科研处现场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领取结题证书。
3.经费申报
各项目按照不同级别经费预算,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销课题经费,经费报销应做到早报尽报;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可继续用于相关研究。
三、材料提交
提交地点: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图书馆706)
联系人:孙老师(18071938149)、王老师(15172850918)
四、特别提示
1.我校更名之前发表的以“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为单位的成果认定有效。
2.所有发表的成果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并标明课题名称和编号。
3.对于课题结算名单有异议的老师,可在结题截止日期之前联系科研处进行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恩施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6日